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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网上报名信息修改

发布时间:[2018-12-05]  本文共阅读了 次 作者: 文章来源:教务处

信息修改:网上报名期间,考生可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更改,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更改。如需更改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(区)招考办申请。

1.身份信息修改:涉及修改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出生日期、民族、户籍等身份信息,在高考之前提出申请的,县(区)招考办在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,可以直接重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修改;在高考结束后提出申请的,按照“附件4”要求,考生提供公安户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,由县(区)招考办逐级审核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进行修改;在录取结束后、录取高校学籍注册前提出申请的,按照附件4办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上报教育部进行修改。

2.报考信息修改:涉及报考科类如文史理工、兼报艺术或体育专业、本专科兼报等信息修改的,按照“附件5”要求,由县(区)招考办逐级审核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进行修改。其中,兼报艺术类统考专业信息修改截止日为20181126日(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信息修改截止日为20181221日);兼报体育类专业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31日;本专科兼报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415日。

3.特征信息修改:涉及应届或往届、农村或城镇、政治面貌、毕业学校、个人简历、个人特长、联系方式等信息修改,由县(区)招考办受理考生申请、审验有关材料后,直接在报名管理系统更改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审核。考生特征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415日。

在以上规定期限内,请于周4汇报上交我招办


附件4   江西省普通高考考生修改身份信息申报表

姓名

考生号

身份证号

考生

填写

原因,

申请将 更改为  

考生本人签名 并按指模

经核实, 考生更改 属实。

审核人: 负责人: 单位盖章

县(区)

招考办

意见

 单位盖章

审核人:  负责人:

设区市

招考办

意见

单位盖章

审核人:  负责人:

 

普招处

院领导

意见

附件5 江西省普通高考考生修改(注销)报名信息申报表

姓名

考生号

身份证号

修改

项目

本人原报考 科类,现申请

考生签名 并按指模

县(区)

招考办

意见

单位盖章

审核人:  负责人:

 

设区市

招考办

意见

单位盖章

审核人: 负责人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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